根据《南昌县关于加强禁捕退捕网格化巡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南禁捕办字[2020]13号文)以及《关于做好南昌县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公益性岗位招聘的通知》(南农局字[2020]260号文)要求,为巩固我乡禁捕退捕成效,加强我乡渔业资源保护,加大日常巡河监管力度,维护禁捕水域管理秩序,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根据禁捕退捕工作需要,塔城乡拟招聘22名专职护渔员从事护渔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塔城乡专职护渔员计划招聘2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遗传病史,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能长期驻在湖区一线,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熟悉水性,会使用智能手机。会驾驶小型动力船舶的优先录用;
4.协调能力强,组织能力强,敢于与违法违规捕捞等行为作斗争、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三代亲属关系内因非法捕捞受到渔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是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况。
三、岗位职责
护渔员不具备渔政执法资格,是协助开展渔政执法管理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相关工作的辅助力量。具体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开展禁捕水域日常巡查(含夜间),收集非法捕捞线索并处置,对各种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劝导和阻止;
2.协助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
3.协助开展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救护和外来水生物种防控;
4.宣传渔业管理、资源保护以及退捕禁捕相关政策法规;
5.负责清理本辖区内禁捕水域的一切渔船和网具;
6.其他护渔方面的职责;
7.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在报名时间内交至塔城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办二楼会议室。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2024年塔城乡专职护渔员报名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张2寸免冠彩照;
(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由塔城乡人民政府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招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设70分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则取所符合的优先条件多者入闱体检。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三甲以上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时按规参加体检者或体检项目有缺项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南昌人才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对工作表现及成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招聘人员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核定(包含岗位工资、考核绩效),综合年收入约3至4万元,具体以实际发放为准。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91-86691206
咨询地点:塔城乡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办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南昌县塔城乡行政执法办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