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纪检监察力量,提升村级监督质效,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特派村级纪检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特派村级纪检委员31人(属于编外招聘),根据岗位进行报名录用(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责任心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沟通交流、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常用办公软件
3.大专以上学历(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1日至2006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5.作风正派,处事公正、敢于监督,善于协调,原则性强,群众认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
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3.因涉赌、酒驾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因涉黄、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5.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6.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违反城市管理规定、损害生态环境或严重失信等行为未整改处理的;
7.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下载打印《兴国县特派村级纪检委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后,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印件和《报名表》电子版、复印件等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xgjwzhs 163.com,联系人:龚德茂,联系电话:13077989560。
3.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考试
应聘人员需要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兴国县情、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总分为2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如遇综合成绩末位同分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体检
1.征求意见: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征求意见人员,履行审核程序,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因反馈意见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征求意见、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予以聘用。
五、待遇及聘用期限
聘用后,享受村(社区)干部同等薪酬待遇,聘用后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人选。聘用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