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仲裁委员会因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欢迎优秀人才应聘。
一、招聘岗位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会计
人数: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仲裁委的财务工作;
2、兼职仲裁委办公室的内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三)任职条件和要求
1、会计、审计、财务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能力承担岗位要求的工作职责,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四)不予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财务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通过赣州仲裁委员会公众号等网站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点击本委微信公众号、官网下载《第三届赣州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本委指定邮箱gzzcwyh 163.com。
3.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31号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认证复印件各1份;
3.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有职称、资格证书的提供复印件1份;
4.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资料可采取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备注姓名)等方式提交。
(四)资格初审
经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质和工作经历等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其他资料原件。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录用后由仲裁委报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对不按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和规定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赣州仲裁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通知上岗。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试用期3个月,期间待遇按试用期标准发放。试用合格后,享受赣州仲裁委员会已聘用的同级同类人员工资、补助、福利、保险、公积金等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797-8088613/8088609。
联系人:邱秘书。
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31号赣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二楼。
邮箱:gzzcwyh 163.com。
赣州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