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文员7名
(2)档案管理员1名
(3)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文员及档案管理员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员岗位在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从事过法律工作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具有驾驶经验者优先(准驾C1以上);档案管理员岗位优先考虑档案管理专业或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服从组织安排;
3.35周岁以下(有档案管理从业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文档编辑等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学历取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新媒体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及条件
▶岗位要求
新媒体工作人员负责法院新媒体账号(微信、抖音、微博)的内容维护,包括新闻稿件编辑、手绘制作、摄影及后期加工、视频拍摄与剪辑制作等。
▶岗位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类、新闻类、传媒类、艺术设计类专业优先;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服从组织安排;
3.35周岁以下;
4.熟悉新媒体运营,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能熟练使用相机以及基本的软件(photoshop、Premiere、微信公众号编辑)操作技能;
5.有责任心和团队意识,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学历取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具有法定回避事由,不宜聘用到本院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12月5日至12月24日。
2.报名地点:于都县人民法院大门口诉讼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真实、完整填写《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
(2)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现场资格审查:本人持上述相关材料现场报名,当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二)考试考试及录用:
1.考试时间:12月26日
2.考试内容:
▶文员及档案管理员岗位:
(1)综合笔试:采取试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基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本常识;
(2)速录技能测试:计算机速录技能,包括录入速度和准确率,Word、Excel运用等;
(3)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分100分。
▶新媒体工作人员岗位:
(1)写作能力考试:根据要求现场编写稿件、文案。
(2)作品评分:报考人员提交本人拍摄、制作或编辑的图片、视频、新媒体作品各3件(备注“报考于都法院新媒体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ydfybgs2011 126.com)。
(3)面试: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写作能力考试成绩×30%+作品评分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分100分。
(三)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于都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公示
应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原则上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于都县人民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资待遇
对考察合格后的合同文员,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执行各项工资福利及绩效奖金待遇,自愿加入工会会员后与其他干警享有相同的工会福利。新媒体工作人员薪资待遇略高于本院文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于都县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留意;
2.未尽事宜,可咨询本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97-6210611、17379762176(钟);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于都县人民法院政治部。